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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ufida
发表于 2013-10-21 15:38:16
联系对象复制未清空原对象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信息
建立一个联系对象,设置完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信息,保存。点击复制,生成新的联系对象,此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会同时复制过来,需要清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直接对三个信息进行删除,然后保存。发现点击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链接(下划线字段)进入后,原信息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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