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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9知识库
问题名称: |
关系企业往来的单价按照销价的某一个百分比作为往来采购单价 |
问题号: |
ZS20121228164 |
软件版本: |
V2.5 |
适用产品: |
供应链 |
软件模块: |
销售与分销 |
问题现象: |
现在的国内有很多集团的企业,虽然注册了很多的法人公司,甚至境外也有分公司,但是法人代表通常是一个人,也就是后台的老板其实只有一个人,所以常常会选择一个公司作为他集团的利润点,前道的公司只保留用于日常运转的利润,所以一般在处理上面,关系企业的采购单价是按照对外的销价为起点按某一个百分比折算出来的,这样可以做到把大部分利润往后道流转的目的。现在我所在的LS项目就是这样的需求,所有的销售公司不作为利润点,都在往后面的MLS转移,并且,转移的单价按照销价某一个 百分比来计算,在系统实现层面没有好的方案,能否提供一个方案。 |
问题原因: |
- |
解决方案: |
问题原因:标准产品抛转时支持“按售价到扣”;所谓“按售价倒扣”,是指前端公司 接单,抛给后端企业,结算价永远按“给前端公司留X个点的利润 ”来定。解决办法:流程:SO—>内抛PO—>外抛SO。1、SO—>内抛PO,实现PO的价格为SO原始售价*折扣。贸易路径上设置为: 价格控制=需方定价,结算方式=按原始售价定价:则取的是需求组织折扣后的厂商价表,通过价表取折扣单上的折扣(厂商价表上的参数 折扣价表=true)。 或 价格控制=供方定价,结算方式=按原始售价定价:则取的是供应组织的折扣后的销售价表,通过价表取折扣单上的折扣(销售价表上的参数 折扣价表=true)。2、PO—>外抛SO,实现PO与SO的金额保持一致(按价税合计、或未税金额控制一致)。 PO外抛SO业务,SO的取价逻辑:取PO的金额(贸易路径.金额控制=价税合计时,取价税合计;贸易路径.金额控制=未税金额时,取未税金额),返算SO的最终价。贸易路径上设置为:贸易路径.金额控制=价税合计 或贸易路径.金额控制=未税金额。 |
录入日期: |
2013-2-5 9:4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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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国内有很多集团的企业,虽然注册了很多的法人公司,甚至境外也有分公司,但是法人代表通常是一个人,也就是后台的老板其实只有一个人,所以常常会选择一个公司作为他集团的利润点,前道的公司只保留用于日常运转的利润,所以一般在处理上面,关系企业的采购单价是按照对外的销价为起点按某一个百分比折算出来的,这样可以做到把大部分利润往后道流转的目的。现在我所在的LS项目就是这样的需求,所有的销售公司不作为利润点,都在往后面的MLS转移,并且,转移的单价按照销价某一个 百分比来计算,在系统实现层面没有好的方案,能否提供一个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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