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nys 发表于 2022-12-18 15:48:50

2022年U8+年结专题-应收应付



适用版本:用友U8+10.0以上版本
前要说明:1、用友U8+10.0以上版本系统提供三种年结模式,分别是:新建会计期间、账套库初始化、数据卸出,一般采用新建会计期间模式年度结转,请根据具体年结模式关注年结前准备事项。2、重要提醒:任何年度结转模式都建议做好数据备份。备份操作:在服务器的系统管理的【系统】下的【注册】用admin登录,点击【账套】下的【输出】选择账套输出,备份账套。
主要内容:一、应收应付-新建会计期间前准备二、应收应付-账套库初始化前准备 三、应收应付-数据卸出前准备
一、新建会计期间前准备 1. 建议12月月结前将本年度所有单据全部记账,应收/应付模块中单据记账是指单据审核。
a) 本月收(付)款单必须全部审核,否则不能结账,与选项中单据审核日期依据设置无关。 b) 当选项中设置单据审核日期为单据日期时,本月的应收(应付)单、发票、合同结算单等单据必须全部审核,否则不能结账。 .c) 当选项中设置单据审核日期为业务日期时本月的应收(应付)单、发票、合同结算单等单据不审核情况下也可以月末结账。




2. 建议月结前将所有单据业务全部生成凭证,包括:收(付)款单,应收(应付)单,发票,合同结算单以及票据处理,转账,并账,核销,汇兑损益,现结,坏账处理等业务。
a) 当选项中选择了“月末结账前全部生成凭证”时,本月单据及业务必须全部制单,否则不能结账。



b) 当选项中未选择“月末结账前全部生成凭证”时,不制单的情况12月可以结账也可以结转,下年也可以正常对单据制单。但是凭证日期和单据的审核日期不在同一个会计期间,会造成应收与总账对账不平,所以还是建议在旧年度对所有应该制单的单据生成凭证。





出现该提示:选择是,则可以将不同科目冲销业务生成凭证,凭证保存之后月结;选择否,则直接月结。



c) 对于不需要生成凭证的单据,可以在制单处理中使用“标记”功能隐藏制单记录。
3. 旧年度不能录入新年度收/付款单和付款申请单,系统提示:单据日期应在本会计年度内,请重新输入。










4. 如果单据审核日期依据设置的是业务日期;旧年度可以录入新年度其他应收单/其他应付单,但是不能审核,审核时系统提示:审核未成功,原因为[审核日期不能小于单据日期]。
如果单据审核日期依据设置的是单据日期;旧年度不可以录入新年度其他应收单/其他应付单,系统提示:单据日期应在本会计年度内,请重新输入。








5. 月结前进行本年度数据核对,确保业务账,科目账,应收应付与总账对账正确性,从而尽量规避数据结转到新年度后出现对账不平情况。
二、账套库初始化前准备1. 应收应付模块需要将旧年度12月结账,否则做账套库初始化检查不通过。



2. 建立账套库,新年度1月不能结账,否则建立的账套库是新年度的下个年度。
3. 账套库初始化规则 重新初始化条件:会计年度12会计期月结.
4. 初始化内容 基础档案:选项、基础设置 期初余额:已审核未完成的业务单据(余额不为0的单据)转为期初余额;未审核的单据不再进行处理。
5. 重复账套库初始化条件清空账套库。
三、 数据卸出前准备1. 数据卸出前需要把上年度12月结账。



2. 卸出规则 a) 卸出年度第12个会计期间必须月结。b) 简单核算模式:单据审核后即可卸载。
3. 单据卸出规则 a) 按单据日期、核销日期及票据到期日等判断是否属于卸载的日期范围。 b) 单据以整单为单位进行数据的卸载,即如果一张单据上有一条记录不满足载条件,则整张单据不允许卸载。如付款申请单表体关闭一行记录,则整单不允许卸载。 c) 上游单据不卸载时下游单据也不能卸载。
4. 数据卸出处理 a) 期初数据:将截止到卸载年之前的业务未完成单据显示在期初余额作为卸载后的期初 b) 数据卸出时,如果系统有未核销的单据,则提示用户“存在未核销的单据,如果不完成后续的核销处理,相关的业务单据将不会被卸出”,不处理,则未核销单据不能卸出。
5. 不可卸出单据规则 a) 发票、应收应付单:单据日期、核销记录及转账处理产生的明细记录所在的期间均在卸载日期之后 ;业务未完成,即本币/原币余额不为0则不卸出;同一单据有两个及以上应收(应付)科目不一致。
b) 付款申请单:单据日期或预付款日期在卸载日期之后;付款申请单手工增加,未执行或未审核或未关闭或执行后付款单余额不为0不卸出;付款申请单参照上游单据生成,如果上游单据没有卸出,则付款申请单不卸出。
c) 收付款单:业务未完成,即本币/原币余额不为0则不卸出;与对应应付单做核销,应付单未卸出则不卸出;例如:应付单部分金额与付款单全部金额做核销;参照合同收付款单,合同未结案未卸载的,不允许卸载;
d) 应收应付票据:未处理完,即余额不为0未到到期日的票据不允许卸载。
6. 允许卸出单据规则 a) 发票、应收应付单:单据日期(核销记录及转账处理产生的明细记录所在的期间均在卸载日期范围之前;业务已完成,即本币/原币余额为0则卸出;同一单据没有两个及以上应收(应付)科目不一致。
b) 付款申请单:单据日期或预付款日期在卸载日期之后; 付款申请单手工增加,已经审核且已经关闭且已经全部付款且付款单余额为0;付款申请单参照上游单据生成,已经审核且已经关闭且已经全部付款且付款单余额为0且上游单据卸出。
c) 结汇单:不允许卸载
d) 应收应付票据:票据已处理完成即票据余额为0且已经到到期日。
e) 收付款单和发票、合同结算单、应收应付单、服务单及核销转账记录要一起绑定卸载。即对应做转账或者核销的单据没有卸出,则本单据也不卸出。如:发票部分金额与收款单全部金额做核销,收款单与发票都不卸出(应收冲应付或者是应付冲应收除外)。f) 应收冲应收、预收冲应收、应收冲应付、红票对冲产生的明细数据,必须所有记录均在卸载期间内的才可进行卸载。
g) 同一单据有两个及以上科目不能卸载
卸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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